是否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我在永州市事业单位上班,单位性质事业编制参公管理(市批),按《公务员法》满30年工龄50岁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按此条件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你好!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相关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已经进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符合提前退休规定的,可按上述规定办理提前退休,具体由本人提交报告单位审核同意交由市人社局审批。
但从你本人反映情况看,根据《公务员法》及我省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工作小组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必须由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而你备注市批,说明你所在单位并未完成参公管理审批,则你目前不可参照《公务员法》有关条款提前退休。
永州市人社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