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凯玲>浙江省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

市民反映:2017年07月19日在水阁南城江泰广场的“江泰健身俱乐部”办理一张为期三年的商务铂金会员卡(价值2000元+10元办卡费用)。办卡工作人员(李一平)办卡时承诺此卡可转。2017年8月3日,市民需转卡时联系办卡人,被告知现是教练,已不管转卡事项。之后市民与“江泰健身俱乐部”工作人员协商无果。诉求:给予办理转卡业务,请有关部门核查处理。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表示一个月内投诉人的健身卡转让给他人。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17/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