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精细化

市民了解到:
一、关于“立法精细化” 立法精细化是指细化上位法法律规范具体内容。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立法的起草、论证、审议、修改中,克服权力与权利、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关系配置不平衡的倾向,确保权责相当,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立法模式和体例上,尽量少写提倡性、号召性、宣示性的条款,不求大而全,贵在专而精,重在管用及可行。在法律规范设计上,力求具体、明确,立法调整的对象和范围要界定清楚,不能模糊或者产生歧义;执法主体的权责要明晰,不能交叉或者重复;行政处罚的情形要规范、细化,自由裁量权不能太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推进立法精细化”,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http://www.npc.gov.cn/npc/lfzt/rlyw/2015-09/25/content_1947244.htm《对推进立法精细化的认识和探索》
请介绍下佛山市如何理解与执行“立法精细化”为了推进“立法精细化”做了哪些工作。
市民蒋先生1:
您好!多谢您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关注!
立法精细化是实现从有法可依到良法治理转变的关键。佛山市自2015年5月28日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一直秉持着以问题为导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要克服长期以来地方立法存在的“多而不精,粗而不细,疏而难用”的问题,就必须把精细化立法落到实处,做到“少而精,有特色,可操作”。佛山市通过精细化的立法准备、精细化的内容选择和精细化的程序设定,来实现地方立法的精细化。具体工作介绍如下:
立法准备精当充分。在我市第一部地方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起草过程中,市政府有关部门赴五区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同时通过书面形式和各大平面媒体、网络、微信、微博、走进社区等形式听取、收集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共400多条,统筹兼顾,对各方意见进行充分考量,为起草准备了充分的依据。
立法内容精确客观。我市紧抓社会重点问题,有针对性进行立法。在即将施行的市政府3号令《佛山市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办法》中,着眼于当前快递行业和物流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实名化寄件、验视寄递物品等规定,落实了相关部门和寄递物流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立法程序精密细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出台,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遵守程序,以程序正当保障实体正当。一部法规或者规章的出台,都必须经过市民意见征集、基层调研、部门协调、专家论证、领导集体讨论等环节,如《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在审查期间,召开立法座谈会、调研会、协调会、专家论证会共15场,形成修改稿20份,以严格的程序保障科学、民主立法。
此外,市政府还组建了由不同领域、行业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团队,为我市立法精细化工作保驾护航,提供立法技术支撑。
2017-06-06 19: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