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乡市民杨先生一家可谓喜事临门,宝宝顺利降生;妻子虽然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但由于他本人参加了该项保险,同样可以报销5000元生育孩子的医疗费用。“这多亏了今年新出台的生育保险政策。”杨先生笑着说。
今年1月1日起,根据浙江省的相关政策文件,桐乡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后呈现“四大变化”: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生育津贴计发标准、医疗费用补偿标准以及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等4个方面做了调整。
截至7月底,全市已有3120人次享受到了生育保险新政释放的政策红利。
桐乡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后的“四大变化”
1男性职工也可享受生育保险
像杨先生这样,夫妻双方中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而男方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新政。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已有276个家庭享受到了该项政策。
据了解,如果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该职工参保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达到规定月份,且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待遇。该项新政给许多配偶未参保的男性职工带来了福音。
2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从6个月调整为12个月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放宽外,新政在享受待遇条件上更严格了,在医疗费用补偿、生育津贴计发等方面享受的比例及待遇标准也有大幅度提高。这不仅贴近了我市的实际情况,也为参保职工减轻了生育期间的压力,调动了用人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积极性。
在生育保险缴纳条件上,由原来的生育前连续缴费满6个月调整为连续缴费满12个月。而连续缴费的计算是指自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之月开始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之月为止。值得注意的是,这条规定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3医疗费用补偿有提高
在医疗费用补偿标准方面,对生育医疗费用的定额补偿标准和计划生育手术中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都有不同程度上调。比如,门诊人流补偿由200元调至400元、住院人流由1000元调至1500元、普通阴道分娩由2000元调至3000元、剖宫产由4000元调至5000元等。
4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也提高了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也有显著调整。
新政规定,妊娠达到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育或早产的妇女,将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这与原来的90天相比,增加了8天。
而对于女职工生育时遇难产实施剖宫产术、采用产钳助产、胎头吸引术、臀位牵引术的,在98天的基础上再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也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生育津贴;
若是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流产或子宫外怀孕的,将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或子宫外怀孕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具体的生育津贴计发是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可享受产假天数"来计算。
一人买一份是不是可以报销两次
产假只有98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