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户口,无出生证明,

父母户口是 拱辰街道 小孩于15年3月份出生,因特殊原因,没有出生证明,该如何为小孩办理户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亲子鉴定可以提供
经拱辰派出所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根据福建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出生户口登记必须出具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领:1、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2、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等有关材料,向拟落户地卫生计生部门委托机构申请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荔城区公安分局于 2017-5-17 09: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