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使用货车办理营运证?

个人使用的货车需要办理营运证吗?平常只是拉点农产品,要办证的话,需要哪些材料,流程是怎么样的?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车辆营运证。
办理所需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由窗口提供);
2.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经办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委托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购车发票(复印件1份)。转籍车辆需提供转籍单,新车需提供出厂合格证、福建省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评定报告、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原件(总质量3500KG以上的车辆提供)。
5.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从业类别:货运;驾驶员与从业人员一致)
6.机动车行驶证(当年交警已年审、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
7.交强险保单、商业险保单(复印件各1份,有效期均达到一个月以上,挂车可不投保)
8.重型车辆需提供GPS安装证明(复印件1份);
9.《安全营运承诺书》(窗口提供,车主签字);
10.机动车照片2张,并提供电子版底片。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携带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至窗口
具体办理事宜可咨询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咨询电话:6190373(柘荣县交通局于 2017-10-25 10: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