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工作在南海区,户籍地属于禅城区,平时生活居住也在禅城区。工作单位也有在南海区为本人办理社保和医保,但是在居住地所属区内门诊却不能享受到医保待遇,只能按无医保人员处理。去社保局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只能在禅城区参保才行。除开不熟悉工作地医院情况,单是从门诊医疗就近解决的角度来说,总不能舍近求远的往工作所在地的医疗门诊跑吧。相信这类问题绝不止本人一个个例,请问这个问题如何解决?何时能够解决?
您好!依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若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在每年10—12月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自1月1日起生效。如无再次办理变更手续的,以后年度默认为在该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二、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的医保待遇可以在佛山市五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具体申请手续,相关事项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60号)第六十八、六十九条规定执行。《佛山市基本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目录及基金支付限额标准》和《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目录及基金支付限额标准》具体可在《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60号)中查询得知。
2017-02-10 09: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