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常住在东莞的湖南宁远印山社区人,因已婚,但户籍未随丈夫(贵州人)迁移,因本人在东莞参加社保多年,二胎生育可报销,需要办理准生证,目前已孕将近4个月,我个人可以回户籍地办理,但是丈夫无法过来,之前电话咨询过县计生办,要求我要随夫迁户口,因为这里没法给我办二胎登记。我一胎因未婚先孕今年补办结婚证并已给一胎上户口(户口在男方家),根据今年最新人口法是不需要罚款的,可是直接上户口。 可计生办人员非抓着我没有随夫迁户口就给孩子上户口的问题拒绝给我咨询并办证。 1.已孕需办二胎证是否双方去做检查?丈夫无法跟随至户籍地做检查 2.已孕并不在户籍地生育,如在户籍地做检查,那我回东莞也做检查,岂不是冲突了? 3.希望简化程序登记。
你好!
根据《湖南省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口径》第二款一些特殊统计对象管理单位的界定:
第二项:双方均为未婚,男女均为我省户口的,其生育子女由男方所在管理单位统计,男方无法确认的,由女方所在管理单位统计;有一方为外省的,由我省户口方所在管理单位统计。
第四项:女方婚嫁外省,生育的小孩在本省落户的,由小孩户口所在管理单位统计。
你的情况属于婚嫁外省,且非婚生育小孩已在外省落户。所以你应到男方户籍地办理生育证,并自觉在当地缴纳社会抚养费。若仍有疑问,请如实反映你的婚育情况、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后,咨询当地计生办。
宁远县卫生计生委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