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在线网友“百家姓”发帖咨询交警部门现阶段茂名地区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新入户等政策问题,就网友咨询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一、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使用过渡期结束,目前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入户和上路。根据茂名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茂名市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的通告》、《关于延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登记期限的通告》的文件要求,我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立过渡期,实施临时登记,限制使用,限期予以淘汰。2013年3月30日后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使用过渡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从2016年1月1日起,超标车不准再在本市辖区道路上行驶。在过渡期间超标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范畴进行管理,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要做到车有牌,人有摩托车驾驶证,戴头盔,车辆购买保险,靠右行驶,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和闯红灯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会加大力度进行严查。
二、茂名地区不在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范围内,目前仍按旧政策执行。根据《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工作规范》、《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和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工作部署,2016年9月1日起,我省把4个城市(惠州、湛江、汕头、韶关)作为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城市,4个城市的市民购买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一期)目录以内的合标电动车产品,凭相关手续就可以办理入户,并合法上路。但目前我市不是省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的城市,在目前上级部门政策未进一步放开和明确之前,我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仍按照《茂名市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的通告》的要求进行管理。
感谢网友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6年11月21日
早干嘛去了?
今年1月1日就到期了现在才来说
感谢茂名交警宣传的回复,但是作为与湛江同级的茂名来说,普通市民都希望能够尽快仿照湛江的做法,让电动车合法上路,让大家开得安心。
同时合法和守法也是相辅相成的,只要电动车有合法身份了,就等同摩托车管理,冲红灯一样罚钱,那么这样我市的冲红灯现象势必会大幅减少,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次序。
另外再想问句,现在新买的超标电动车还能上临时登记牌吗?
合法又怎样,不去年审,还不是照样冲红灯?乱闯乱撞
为什么电车可以生产?
电动车作为节能环保交通工具、以后很可能在一大段时间内替代摩托车、甚至小汽车,作为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禁电车无疑是管理没完善之前的过渡做法
一、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使用过渡期结束,目前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入户和上路。
即系点止啊?即系现在市区有个“超”字牌的电车其实都是非法上路的?
开始管理电动车了。好呀
尊敬的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什么2013年3月30日后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到目前为止茂名通街都还在销售呢?这不是在忽悠老百姓吗?
你没认真睇交警的回复,里面已经讲的好清楚了,过渡期已经结束了,结束后的做法是按照之前出的那个通告来执行,意思是现在所有的超标电动车都不能在市区的路上行驶,不管之前有没有上到临时登记牌的,既然2016年1月1号开始禁止超标电动车在市区路行驶,那现在就更不可能上牌给你了。
惠州汕头湛江等地方合法上路了,为什么不可以生产?????
看来路上开电动车的都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