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永州市及县教师产假一共多少天?如遇寒暑假是否可以顺延?
你好!
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即目前合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加15天)期满后,都可再享受60天的奖励产假待遇,男方享受20天的护理假待遇。
产假天数均为自然日计,寒暑假不顺延(即寒暑假应计算在产假之内。)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