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市长你好 我是璜山镇池家山村98号村民王友,我们村是有一处山体滑坡,至今已有几十年了。在2003年的时候政府高度重视,在对我村经行了搬迁政策。直到现在已是笫4批还有几十户末搬。本人一直在外打工,那里也有我农民辛辛苦苦一辈子建起来的一幢经过三级申批合法产权的楼房,【1996年以本人为户主申批的新宅,档案可査】。这次被璜山镇政府强制拆除了,他们的理由是当初我父亲签了字,享受了6000元补助。当初我父为响应镇政府,支持搬迁,在一份内容错误百出的协议上签了字。试想我们老百姓当初建造这幢房,本来就倾注了全部力量,债台高筑,花了20来万建造的屋,被区区6000元算补偿过了。何况土地使用证是我本人户主。我又没签字。我曾经在2013年为响应市政府大力鼓励农民进城置换,扩大大城市建设中想进行宅基地置换【曾经公示过】后不知何因又被搁置。这次强拆前,从通知我到4月1日强拆,一共才5天,其间我也找过镇政府,说明了这是我的唯一住宅,有独立户口簿和土地使用证。镇政府他们无视我手中的权证,还强闯民宅,破门而入,把我们像犯人一样从家里抓出,可怜我12岁的儿子被这种法制社会,强盗土匪行为所吓。希望市长大人为我作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另我村地质灾害治理,中央,省委,绍兴市委,诸暨市委都高度重视,经费拔了很多,我父亲那一批的房子,【第一批】现在到处开裂,再过几年,又将变成危房了!请王市长做主,彻查一下。我坚信,法制社会,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你于4月11日向诸暨信访局反映你户房屋被强制拆除问题的信访事项,我单位受理核实后,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信访人诉求反映其池家山老村的房子被强制拆除,池家山新村房子开裂等问题。二、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1、你为璜山镇双凤山村池家山自然村村民,1979年3月出生,有一份96年的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当时批准户内人口3人,分别是你本人、你父王性永和你母许惠芳。批准100平方米。2003年池家山自然村因地质灾害影响,治理方案是整村搬迁,在当年搬迁中,你父王性永作为户主进行搬迁,搬迁时安置人口3人,人口补助款共计18000元(6000元/人),原住房面积198㎡,安置宅基地120㎡,二层。故在2003年地质灾害搬迁过程中,你户已经进行了搬迁,当时你也在搬迁的人口内,你的房屋属于非法一户多宅,应拆未拆部分。今年池家山搬迁工作是璜山镇的重要工作,为了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璜山镇于2017年4月1日对池家山自然村老村应拆未拆的房屋进行拆除清理,你户应拆未拆的老房也在拆除之列。2、关于房子开裂问题,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璜山镇正在对全镇农房进行普查,你也可以向村反映要求做危房鉴定,鉴定为C级的危房由屋主自行加固修缮,D级危房应立即搬离清空。三、答复意见综上所述,因为你户已经在2003年地质灾害搬迁的过程中享受了搬迁待遇,故该老房属于非法一户多宅应拆未拆部分,按照相关政策必须拆除。对于房子开裂问题,也可以向村反映要求做危房鉴定。经办人:杨柳冰联系电话:87599379
诸暨市璜山镇 2017/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