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于 2014.8.28回复
您诉求的“请龙岩市物价局解惑向林农乱收费政策”,现答复如下:
……
四、您诉求的第4、5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建议向龙岩市林业局咨询。
4、漳平市林业局木材检验中心是事业单位(漳平市人事局批准),可否按照“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行政事业收费”?
5、如贵局对漳平市林业局木材检验中心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是否认可事业单位=林业中介服务机构?
请龙岩市林业局回复
对“漳平市林业局2014.8.26回复”的意见
1.回复称:“漳平市木材检验中心是贯彻实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的木材标准化执行机构,该中心取得《福建省木材检验机构资格证》开展木材检验业务工作。” “漳平市木材检验中心是一个独立核算、纯自收自支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事业单位。”
由此说明,漳平市木材检验中心不是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其收费行为属于“行政事业收费”。请问: “行政事业收费”可否按引用“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2.回复称:“检验中心主要职能是木材产品的树种鉴别、原木产品检量、材质鉴定、材积计算及号印标志等工作。”
从检验中心的码单可以看出:树种仅是以杉木、松木、杂木、桉树等区分,另有检尺长、检尺径、根数、材积等记载。木材检验工作中最核心的“质量等级评定”并没有做。
由此说明:漳平木材检量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仅是‘量长比大’的结论,并不为过。
3.龙岩市物价局收费成本调查核算中,包含“木材质量等级评定”环节,实际并没有实施此项工作。
我们要求将短缺的“木材质量等级评定”环节收费退还。
4.回复称:“木材检验(木材检量)是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维护林农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检验中心最近5年被处刑罚的人数比例,说明该单位是违法犯罪重灾区。
5.回复称:“人、财、物与林业局完全脱钩”。
中心人员由林业局统一招聘,中心领导层由林业局任命,支出由林业局领导审批,何来“完全脱钩”?
6.回复称:“2008年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滑坡,木材采伐量逐年减少,中心收入也随之减少,现出现收不抵支,已是举步维艰,勉强运作”
按省定的林价:杉木160元/立方米,松杂木90元/立方米。漳平木材检验收费:下山6元/立方米,一道14元/立方米,加工产品二道6元/立方米,占省定林价的百分之16.至28.89。这还算是“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如此巧取豪夺,还“举步维艰,勉强运作”。
7.回复称:“在木材生产流通中,木材检验工作扮演了木材流通的“计量尺”,森林资源利用的“安全阀”和活立木买卖的“公平秤”角色。”冠冕堂皇!
“木材检尺码”单只是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附件,必须是漳平市木材检验中心开具的才能办。全体林农从来没有人用“木材检尺码单”结算过木材销售款。说明木材检尺只是行政管理需要,对林农根本没用。
由此可认定:
1.“木材检费”是利用办理 “木材运输许可证”这一行政行为的“搭车收费”。
2. “事业单位”本应获得“行政事业收费许可”方可收费,不能盗用“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4、漳平市林业局木材检验中心是事业单位(漳平市人事局批准),可否按照“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行政事业收费”问题。
《福建省森林条例》第五章第26条第一项“伐区调查设计和木材检验,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机构承担”,对承担木材检验行为作了规范,并提出了要求。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木材检验、伐区调查设计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三个服务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林政[2001]118号)规定,木材检验业务由省林业厅审核确认的木材检验服务机构承担,机构和人员实行“双持证”;服务机构实行有偿服务,实施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制度。 目前,我市每个县域各有一家经省林业厅批准的木材检验机构,但机构性质分为事业、企业和中介三种性质,漳平木材检验中心等4家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独立核算。
漳平市木材检验中心是漳平市唯一一家具备木材检验资质的木材检验机构,并取得漳平市物价局颁发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收费项目为木材检验。我们认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实施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合法凭证。漳平市木材检验中心接受委托并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书,在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自愿有偿的情况下,按照“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施经营服务性收费并无不妥。
5、如贵局对漳平市林业局木材检验中心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是否认可事业单位=林业中介服务机构。
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林业服务机构逐步转为中介服务组织,推向市场,实现与林业主管部门脱钩,进一步规范检验、评估、设计行为。目前,正在总结上杭县开展林业服务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与问题。但是机构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和新的中介机构的组建报批等一系列问题,为不影响林业工作大局,维护林区稳定,只能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逐步推开,成熟一个改革一个。
感谢你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龙岩市林业局于 2014-9-11 11: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