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在市区对电动车等大打出手,基本是因为没挂上牌被抓!可是好多非城厢区、荔城区的居民生活在莆田市区,办不了车牌,不是市民不办,强烈建议:交警在抓到电动车时,车主能出示车辆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时,即给予放行!
林先生你好!
根据福建省及莆田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未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由于目前《莆田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正在受理申报,因此全市暂未开展电动车报牌工作。
莆田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在8月18日前,对各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并由市质监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联合公布第一批《莆田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待《莆田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布后,居民可持居民身份证、车辆正式税务发票、合格证等材料到户籍地所在派出所办理登记业务。(莆田市公安局于 2014-8-11 15: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