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洒水桥面结冰,骑车摔伤撞到路人,不肯负责赔偿

2016年12月17日早上7点25分,我骑电动车去上班,途经东关镇西路桥面段下坡时发现前方有路人驾驶电动车摔倒在路中,本能反应稍刹车减速,结果因路面结冰滑到在地,人摔在一边.电动车因惯性撞到前面正在爬起扶车的女士身上,本人屁股摔伤,而被我车撞击的女士则多处受伤,无法站立行走。我暂缓疼痛后将女士搀扶起来,并将路中间的电动车推至一边,防止后面车因此在相互撞击,并报警求救。无奈路面结冰实在太滑,在我等待求援的10分钟时间内,有10多人因路滑摔倒;待警察到后我告知情况前要求警察在前方处提醒路人,本人在配合警察调查的情况下也在桥顶处大声告诉路人:“路面结冰,小心行驶”但仍有路人摔伤。这次警察也比较认真负责,第一时间告知了环卫部门,直到8点30分左右太阳照射下,冰块融化后再离开。 而我因冰摔伤误撞伤女士变成了道路交通事故,并顺理成章的被认定为负全部责任,我不甘心自己本身是受害者,还要担责。遂找了东关街道和环卫中心,最终街道推脱是环卫中心洒的水,跟街道没关系;找环卫中心负责人,态度很好,但明确告诉我,洒水时间是上级领导统一规定的,该部门后续会改进调整洒水时间。但对于事故和路人摔伤,概不负责,若要赔偿请通过司法程序。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环卫在不适当的时间洒水,导致路面结冰,最终引发过往路人摔伤,希望区长能协调处理此事,并对环卫部门这种机械式管理方式和不负责任行为进行问责,对东关街道推脱办事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给广大老百姓一个合理的交待。
黄兴:你好!你反映因路面太滑摔伤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环卫中心根据环卫保洁工作要求,对道路(包括桥面)进行洒水作业,以减少路面扬尘,提高保洁质量。12月17日早上7时许,环卫中心洒水车对东关镇西路大桥进行了洒水作业。而你是在7时25分左右驾驶电动车路过大桥时滑倒,导致电动车把桥上一名妇女撞伤。由于当天是晴天,太阳也已升起,气温早已在零度以上,所以环卫洒水车洒的水不可能在20分钟时间里结成冰。为此,环卫中心认为并非因环卫洒水车洒的水结冰而导致你电动车滑倒的,故该事故与环卫中心无直接因果关系。以此为鉴,环卫中心再次强调洒水车作业驾驶员,气温在摄氏零上3度以下时,停止洒水作业。因洒水是环卫作业实际需要,希望能得到你的谅解,如确要赔偿请通过司法程序。经办人:陈宇电话:82122571
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