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追溯问题

你好,我在2011年7月生产,生产前累计社保未购满12个月,请问可以补缴社保领取生育津贴吗
您好,生育津贴是发放给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需保障参保人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得到足额、及时发放后可以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生育津贴,从而获得工资性补贴。
在追溯期内,已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补贴的女性参保职工,须在分娩时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其单位方能追溯生育津贴。在追溯期内不能通过补缴方式追溯生育津贴。
2013-04-08 13: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