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理解的安置房是1:1调换产权,现在拆迁办的解释是安置房比你拆的房子好,你得把这差价给补上,假如安置房评估价是1000,你的房子评估价是700那么你还得补上300每个平方。请问政府就是这样安置小老百姓的,还有咱们老百姓的活路吗?
你让货币安置的怎么活?
你们哪里的??
拆迁变富豪
不会吧!我们拆迁都是1换2.
你是哪里的?
20年前就是这个政策,这没啥不可理解的。
政府从来不做亏本生意,两头都要赚
安置房不算地皮价,造好3500左右一平
别啰嗦,一百平补偿五万块的都没说话。。。。
拆迁的房子 拍个照发上来,给大家看看到底什么样的房子要倒贴。
房地产估价规范——2.0.1评估市场价值,应遵循下列原则:
1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2合法原则;
3价值日期原则;
4替代原则;
5最高最佳利用原则。
房地产估价规范——2.0.4遵行不同估价原则的评估价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评估价值应对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均是公平合理的价值或价格。
2. 遵循合法原则,估价结果应是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
3. 遵循价值时点原则,估价结果应是在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的某一特定时间的价值或价格。
4. 遵循替代原则,估价结果应与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价值或价格偏差在合理范围内。
5. 遵循最高最佳利用原则,估价结果应是在估价对象最高最佳利用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
6.遵循谨慎原则,评估价值应在充分考虑导致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偏低的因素,慎重考虑导致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偏高因素下的价值或价格。
最高最佳利用原则——
1维持现状前提:分析、判断维持现状、继续利用最为合理的,应以维持现状为前提进行估价;
2更新改造前提:分析、判断更新改造再予以利用最为合理的,应以更新改造为前提进行估价;
3改变用途前提:分析、判断改变用途再予以利用最为合理的,应以改变用途为前提进行估价;
4扩大规模前提:分析、判断扩大规模再予以利用最为合理的,应以扩大规模为前提进行估价;
5重新开发前提:分析、判断重新开发再予以利用最为合理的,应以重新开发为前提进行估价;
6上述情形的某种组合或其他特殊利用最为合理的,应选择上述前提的某种组合或其他特殊利用前提进行估价。
简而言之,就是你被拆的房屋的价值就是你同类地段新建房屋的市场价,再简而言之,就是给你的钱必须在同类地段买得到与被拆房屋一样大小的新建房屋。
正常的,重置价,
谁叫你是小老百姓呢,有实力的人才能做钉子户,
这个词,词典里还查不到。
象你这种信息不灵通的人,如何适应社会哦?
造房好,有钱人提前买好了,等没钱的买房子涨价了。
司法拍卖的房子遇拆迁政府是怎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