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需要一个解释

根据眉山市人事考试网2014年12月22日发布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4年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2014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遴选要求1.具有公务员身份。2.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3.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通过近6个月的时间,遴选人员最终确定,根据眉山市人事考试网2015年5月11日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眉山市2015年市级政府序列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调人员的公示》,市经信委确定的人员是现任丹棱县政府办副主任邓晓玮,硕士学历,法律专业。
通过这两个公告的比对,发现拟用人员专业与遴选人员的专业有明显出入,请结合实际,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不然,将转报市委组织部、市纪委。
您好,留言已收悉。感谢你对我市公务员遴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你对邓晓玮同志的学历及专业的质疑说明如下:经核,邓晓玮同志2003年7月取得四川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6月取得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在其遴选公示时,因工作人员原因按其最高学历进行了公示,而邓晓玮本科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其本科学历及专业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确认真实,符合2014年市经信委公开遴选公务员的专业要求。
201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