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5年期间我村干部给以跟换新一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由,将村民持有的经营权证收取,但至今2017年都还未将新一代的经营权证发放给村民,并且当初收取经营权证也是只收取了部分村民持有的土地承包经营证。现在我需要我的经营权证办一些事,问村上干部,他给我回复的是以前的经营权证作废新的也不知道何时能下来。我改咋办。
东坡区太和镇: 根据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眉东府办发【2012】32号),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经区农业局复核后报东坡区人民政府批准,颁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同时收回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加盖“作废”章。对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该证(包括编号),并予以公告。
2017-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