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共场地划为私用

赤溪医院旁边汽车修理厂(该汽车修理长位于拱辰街道八二一北街三路鞋业斜对面)将门口公共用地划为自己私用,经常将自己车子停在门口左右侧,而非他们汽车修理厂车子停在门口左、右侧(没有停在他们门口,也没有阻挡他们出入),汽车修理厂负责人会将停在门口左右侧汽车放气,将车身刮花,这个地方有什么证据证明是他们汽车修理厂,还在地上乱画禁止停车字样,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希望有关部分进行整治。
1、赤溪医院旁边汽车修理厂外的路段是属省道主干道,整条道路并无施划停车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在路面无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方禁止停车。该市民也不应该占用人行道违规停放车辆,至于汽车修理厂将车辆停放在门口左右侧这个问题,荔城交警一中队民警也对汽车修理厂的负责人进行了教育,负责人也表示将配合工作。
2、对于市民提到的关于汽车修理厂负责人会将停在门口左右侧汽车放气,将车身刮花的问题,请及时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3、对于“地上乱画禁止停车字样,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荔城交警一中队民警已责令汽车修理厂负责人擦除。(荔城区公安分局于 2015-6-19 09:29回复)
   经荔城交警大队一中队组织民警到现场核实,现反馈情况如下:
   对于市民提到的“地上乱画禁止停车字样,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经核实,并不属交警部门管辖范围,建议转市城管执法局。如有其他需要,荔城交警大队也将全力配合。(荔城区公安分局于 2015-7-3 17:02回复)
已责令汽车修理厂对乱涂乱画行为进行纠正,并自行整改,如不整改,我局将雇请工人禁止停车字样涂掉。(市执法局荔城分局于 2015-7-20 11: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