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兵节日慰问相关事宜

贵局:您好!请问佛山的行政、事业单位对退伍兵同志的相关节假日有相关文件规定可以发放节日慰问金吗?例如:八一建军节、春节等节日。以前单位过节时会对曾经在军队服役过的同志进行慰问,近几年说不准乱发各项津补贴,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没有文件及资金来源,之后单位就没任何慰问了,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本贴在21日发过,你们的回复是完善个人信息,不知在哪完善,完善哪些具体信息,是要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吗?请指导。我看了一下页面,好像只是你们能够多次回复信息,我们只能一次提问。我的个人空间有我的QQ邮箱。我是想要了解一下政策,对退伍兵有没有相关的慰问。
一、佛山的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退伍军人的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金发放并非我局职责范围;
二、国家对退伍军人的货币性慰问的发放没有硬性规定;
三、考虑到两参人员曾经身为军人在国家特殊时期为国家和军队作出贡献的的特殊性,我市每年在“春节”、“八一”建军节向两参人员和残疾军人发放节日慰问金。
2017-09-26 16: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