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生孩子补助的钱被你们吃了吗?为何相关部门都说不知道

我是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镇楚江圩村的村民。生完孩子后,村里妇女主任说可以去岚角山医院领300补助。结果医院人说不知道这回事!让我去问社保,问社保的,社保也不知道。我就想问,补助到底在哪领,哪个部门能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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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自2009年起持续开展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通过各级财政补助,降低了农村孕产妇经济负担,保障了广大农村孕产妇平等的享有安全、规范、便捷的分娩服务。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需提供材料:户口本(农村户口)、身份证、住院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住院发票等证明的复印件;交到当地的卫生院再由卫生院相关工作人员统一交到区卫计委审核办理,补助标准300元/人。
根据湘财社指[2017]86号文件,有关项目调整内容:从2017年起,不再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各地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衔接工作。湘卫妇幼处便函[2017]63号文件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衔接通知》的通知,内容摘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核实好2017年1-6月及过渡时期实际人数及金额,做到应补尽补,把好事做好。各地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本地医保部门沟通落实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政策和方案,将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费用纳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报账范畴,保证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真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因此,我区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发放工作发放对象是截止到2017年7月1号之前的农村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在7月份以后分娩的农村孕产妇不再进行分娩补助,符合条件全部由城乡居民医保按医保政策进行报销。
接到岚角山镇楚江圩村居民反应的情况,我委立即与当地政府、卫生院联系,由于该居民未留姓名、联系方式,无法找到本人了解情况,不清楚该居民提供的产妇分娩时间具体是什么时间段,是7月之前还是以后,或者是因为报账资料不全等情况导致未能领取到分娩补助,这些我们都不能核实。后期我委将加大力度督导各街道办事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衔接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宣传,向广大老百姓做好解释工作。
冷水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