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日,有两妇女同志,在广陵路南三路附近收取卫生费,未着制服,未带证件,没有收费标准,不知道是否合理!不知道哪个部门授权!收费人员自称自己是市容环卫管理处的!1.收费是否合理2.谁人收费3.收费标准
你于5月22日通过网络信访反映,要求解决收垃圾处置费过程中未着制服、未带证件、没有出示收费标准问题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6月9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反馈如下:1、玉城街道十大社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经玉环市财政局批准,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由玉环鸿桥信息服务部中标。两位女同志是玉环鸿桥信息服务部收费员,不是我单位职工,所以未着制服,委托工作证件已发放,收费标准根据玉财物[2000]106号文件。2、下阶段我局将督促玉环鸿桥信息服务部对收费工作人员强化培训,要求必须带证上岗,出示收费标准。3、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向玉环市人民政府或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联系人:陈小斌,联系电话87238320。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6月13日
玉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