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极度危险。“酒驾入刑”后,严法更是让许多人为之警醒,开始自觉拒绝酒驾。大路上是不敢开了,但是在自家小区门口,你是否认为“几步路”,开开车没啥大不了呢?千万别抱有如此侥幸心理。为啥,听听海盐徐先生的故事你就知道了。
“被告人徐某被查获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4毫克/毫升……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本案的发生、发展均具有一定特殊性,与通常意义上危险驾驶犯罪中行为人所持有的主观心态及行为特征均有所区别,因此,本院判决如下:被告人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最近,听到法院的判决结果,站在法庭上的徐先生肠子都悔青了,“本以为在小区停个车不会有事,都是喝酒惹的祸,以后再不能喝酒开车了!”
说起来,徐先生的这起危险驾驶案件还比较特殊。不过,这种赶巧可能不少人也会碰到。原来,去年8月的一天晚上,徐先生和同事一起吃晚饭,喝了不少酒。餐后,他们觉得尚不尽兴,又转战去了烧烤摊,继续喝酒。到晚上11点多,大伙各自散去,徐先生心里很明白,自己喝了酒,这车是万万不能开的。于是,他打电话给老婆肖某,让她过来接自己。
很快,肖某载着徐先生回到自家小区。可是,他家的车位竟被别人占去了。无奈的肖某见不远处还有空车位,便想把车停到那边。怎奈,肖某左挪挪右挪挪,就是停不到车位上。夫妻俩都有些急了,徐某说,“还是我来吧。”
果然,徐先生一上阵,车子就很快停进了车位。可临下车,徐先生心里又觉得不妥。原来不久前,也是因为自家车位被人占去,徐先生把车停在了别人家的空车位上,不想次日车就“挂了彩”。现在车刚修好,要是再有磕碰,那不是太倒霉了!
这样想着,徐先生撇下老婆,驾车来到小区东门的保安室,要求保安通知占自己车位的业主来把车挪走。当晚,有两个值班保安,看着满身酒气的徐某上门提要求,保安便好言相劝,“先把车停空位上吧,都这个点了,又下雨,把人家业主吵醒不太好,明天再说吧。”
徐先生则坚持己见,最后,他看说服不了保安,只能重新驾车回小区找车位。可惜此时,刚才那车位也被人占了。小区空间小,掉头又不方便,徐先生只能驾车从小区南门开出去,绕着小区外面的公共道路重新回到小区东门找保安交涉。
徐先生远远就看到一保安正和妻子争论,心中顿燃怒火,“大半夜了还在这折腾,我的车位被人占了,难不成是我的错?”于是,徐先生下车后,对着保安就是一阵推搡。肖某和另一个保安赶紧劝架,吃了亏的保安趁乱报警。就这样,徐先生酒驾的事情被牵了出来。
海盐县法院法官齐奎告诉记者,去年以来,仅该院已经审结醉酒驾驶案件124起,纵观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除受传统酒文化的影响和驾驶者法律意识淡薄外,大部分驾驶者还是因为跟徐先生一样心存侥幸心理。临近年底,又是酒驾案件的高发时段。法官还要说说那句老话,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嘉兴日报)
看了这个判决,深切感受到西方陪审团制度的优越性!!!
1.84毫克/毫升?不如写成184毫克/百毫升更加符合人们日常对血液酒精含量的认知呢?
什么这样也行,guopi的,搞最后还一个专家出来,不过酒喝多了,脑筋就不一样,停好了嘛,就好了,弄不懂了!!
还不如直接把小区门堵了,这s B
这也够倒霉的
判的好轻
越来越喜欢那个冷笑话了.....
不过小区停车谁来查啊?
自己找死 有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