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收费站出发往肇庆高要市入货,连铁笼计重7.2吨 。我回来的时候 ,连鲜活农产品计重10.6吨 ,不属于绿色通道范围。但我觉得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判断阿,我装农产品需要铁笼的,我空车去肇庆的时候,我连铁笼一起去的,已经交路费98元。我回来的时候说我超载,但我实际农产品才3.6吨阿,属于绿色通道,但他们工作人员不能为我们减去铁笼的重量,铁笼只是属于运输载具而已,我空车去的时候已经交了98元,回来的时候又要交98元超载费,这算得上属于真正的绿色通道政策吗?国家出台的政策我们根本享受不到,运输水产品有自己的计算公式,我们过磅的时候不能卸下铁笼阿。希望交通局能够完善一下政策,因为我们养殖户生活也不容易,谢谢。
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收费公路超重收费的问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收费公路实施计重收费,主要是为了防止道路被超限超载车辆造成破坏,所以对车辆实施计重收费。
2015-09-28 09: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