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澳门花园物业公司合同到期,还在向业主收费?

尊敬的钦书记,周县长,您好!我是沅陵县澳门花园的业主,2013年没有经过业主选举的业主委员会私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自2013年1月21日至2017年1月21日止,在合同期间,澳门花园各种纠纷不断,曾多次向居委会,镇政府,房产局及县委县政府反映,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015年年底房产局根据业主的要求下通知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为此事业主们多次找到政府要求解决,选出切实为业主服务的业主委员会。但直至今天,业主委员会还没有通过业主选举成立。而所谓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早已过期半年,是谁赋予物业公司还在收费?按什么标准收费?要知道物业费是要广大业主自掏腰包的,谁有权替澳门花园的业主做主了?希望领导从澳门花园广大业主的利益出发,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解决澳门花园的苦恼,从建设平安社区的需要出发,切实降低业主们的负担!
说说真心话123:莫当老鼠屎 既然买了商品房,就要履行业主应尽的义务缴纳物业费。而不是为了逃避个人缴费就四处散发不切实际的言论。你自己去看看隔壁蓝波花园,有业主委员会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场景,人还住得下去吧?
现在小区正在逐步变好,作为业主还是比较满意的,你不要一个老鼠屎坏一锅粥,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大家之上。如果要把小区搞成脏、乱、差,我建议你搬出澳门花园,因为我们小区需要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2017-06-10 08:35:07

说说真心话123:123333 如果你明白不缴物业费是侵权违约行为,我相信你是不敢找书记、县长的。如果社会的人都如此,这社会还成人类的社会吗?所以,请你面对现实,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书记、县长是人民政府的领导,是我县所有人的父母官,不是你个人的书记、县长,所有也不会为你逃避缴纳物业费而买单。2017-06-10 08: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