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浒镇早在几年前就规划出村民自建房最高为六层,但江兴祖的房子却建成七层半高,当地政府部门为何都没有进行监管?
江先生:
首先感谢您对下浒镇村建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您所诉求的“下浒镇早就规划村民自建房最高六层,江兴祖为何能建七层半”编号(ND14012500003)诉求件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特作出如下答复:
2011年10月15日,江兴祖到下浒镇村建所递交建房申请报告,按《福建省村建建设管理条例》要求,镇村建站工作人员经实地察看,同意其在原址折旧新建并于2012年5月中旬完成六层主体建设,村建站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通知其封顶。2012年以来由于我镇开发区村民自建房多村建监管压力大,村建仅有的二名工作人员几乎每天都在主干道隆昌大道和开发区一带巡查,对位于相对偏远的江厝里30号江兴祖房子巡查确实存在不到位现象,以致于2012年6至7月期间,江祖兴利用双休日等节假日期间偷建、抢建七层,在此期间镇村建站也对其下发了《清理违章建筑通知书》。2012年8月份由于人事变更,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个别村民违规建房、镇区环境卫生等问题新任班子于2013年3月份组织召开“村建、城管、环卫、道路、海洋”专题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规定我镇个人建房不能超过六层,总层高为18.8米以下,不能移位、超面积建房。为此,我镇对您所反映的违章建筑现象高度重视,对江兴祖违规建房情况我们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下阶段为规范我镇建筑市场一是设立两部违章建筑举报电话:05938585441、05938585958,并在办公楼挂设举报信箱;二是对举报的违章建筑我们将结合“两违”专项清理工作对江兴祖违章建房情况进行整治清理。三是加大巡查力度要求城管中队配合村建站人员就镇区周边建房情况进行全天候巡查,确保无违章建房现象。
下浒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1日
(下浒镇于 2014-2-11 15: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