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领导好:1、本人胡亮明,湖北鄂州人,现就职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内品格卫厨(浙江)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之前会计继续教育在湖北鄂州,感到很麻烦,现在想就近学习,转到浙江省嘉兴市。2、2017年2月15日,本人利用春节假期,到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办理了迁移手续,该局提交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2份、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016年8月29日发),封装于公用信封内。并瞩本人约过20天或一个月去嘉兴秀洲区财政局办理迁入手续。3、本人今天(2017年3月15日)去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办理手续,办理人员指出,会计从业资格证没有发证机关盖章,以及财政系统电子档案中会计继续教育2011年、2012年及2013年记录不全,不予办理。4、本人远在浙江,电话沟通湖北鄂州财政局,咨询上述问题,回复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上有红色印章,还有提交的表格中也有机关印章,另外,在《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中,有一栏“教育登记结果”,注明“换证登记审核合格”。5、现在,财政系统内部一边说可以,另一边说不行,都是你们财政系统,用的是一个软件,况且,发证是财政机关,系统是财政自己使用,我们老百姓也看不到,出了问题,要我们去跑,李总理开两会想尽量减少老百姓的无效劳动,请示领导看这事怎么妥善解决!胡亮明联系电话134563477362017-3-15以下为财政部回复:财信复字[2017]0352号 胡亮明同志:来信收悉。你反映的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议向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感谢您的来信! 2017年3月16日
您好,因系统原因您反映的事项目前才收到。日前,经多方协商沟通,已经完成您本人会计证调转工作。
秀洲区财政局 2017/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