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房落户问题

你好,我是本省外市户口。在太原市工作4年多,一直按时缴纳社保养老失业保险。2014年底购买位于小店区平阳南路的保利香槟国际小区。2017年5月底交房。目前没有办理大红本。按照公安局户籍政策,可以凭购房发票,网签合同原件复印件,社保交足满一年证明等材料办理落户。但是我们购房时采用的是公积金贷款方式。房屋网签合同原件抵押在公积金中心小店分理处。办理户口时去公积金中心借网签合同原件,但是告知有政策,原件不外借。只能提供在复印件上面盖公积金中心的章。拿着盖有公积金中心章的复印件去龙城派出所去办理落户事宜。片区民警梁警官告知必须要网签合同原件,盖章的复印件他们不认!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就无法办理落户手续呢?这个凭网签合同及发票落户的政策也是公安局出来的政策。公积金中心也说有政策不给外借原件。是不是有政策相冲突的情况?难道只能等2-3年后房产证办下来才能落户吗?这样的话使用网签合同可以落户的这个政策不就成了摆设了吗?两个部门之间来回踢皮球。老百姓办一件事情怎么这么困难呢? 现在不知道该找谁,也不知到问题出在那个部门,只能求助于政府,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热心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龙城派出所已给您办理了户口迁移申报手续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太原市公安局 2017-09-18 16:3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