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岩前镇狮岩背后户主吴海生超生

武平县岩前镇狮岩背后户主吴海生超生,已经生育四个孩子。其中一个小孩已经被送走了。
匿名同志:
您好!2014年9月4日岩前镇人民政府依法受理了您向市长信箱反映的关于武平县岩前镇狮岩背后户主吴海生超生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吴海生,男,生于1977年5月27日,身份证号352625197705271112,原籍本县东留乡大明村人,因在2008年间购买灵岩村村民处座落在老街北门路一幢房屋后,户口迁入为灵岩村北门11号,属灵岩村寄管组村民,其妻子刘金城生于1983年1月,身份证号362132198301075329,是江西省赣州市余都县人。
据我镇计生办和派出所、灵岩村等部门核查了解:该夫妇于2002年9月8日(事实婚姻)未婚生育第一孩,性别女,取名吴漫丹(2012年3月31日由江西鹰潭市贵溪市金屯镇迁入到我镇计生办);2009年9月19日生育第二孩,性别女,取名吴素琳;2012年1月16日生育第三孩,性别男,取名吴皓民(当时户口落在九江市德安县高塘乡,后迁到岩前镇)。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属多生育一个孩子,岩前镇计生办于2013年5月对其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处罚标准。吴海生、刘金城夫妇于2013年8月领取了结婚证,我镇计生部门已动员刘金城于2013年5月到武平县计生指导站落实了女性结扎手术。
举报人反映吴海生夫妇生4—5孩超生、送给他人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吴海生一家5口,户口登记在灵岩村寄管组,但很少在灵岩村居住,长期外出务工,并且他妻子刘金城的计生关系2012年3月31日自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高塘乡迁入灵岩村,因为2012年3月以前计划生育未列入我镇管辖范围,对其之前的生育情况无法了解。
岩前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日(武平县岩前镇于 2014-8-28 09:35回复)
.(武平县岩前镇于 2014-9-1 08:4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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