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宅土坯房成为了危房,目前已经推到打算在原基地重建,我的原基地有317平方米,计划新建面积比原基地略小,我向广济乡国土建设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我交纳每平方米2元的费用,还要求缴纳500元押金,我想咨询一下,11:是否要收费2:收费标准是多少?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经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原宅基地重建房屋需要重新审批;原基重建国土部门不收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其宅基地面积: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关于您反映用于做仓库的地方其面积应包含在新建房屋审批面积中。东坡区分局工作人员电话与您沟通并将相关政策向您作了解释。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1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