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号为LY14083000003的诉讼件执行不力的再次诉讼

人民医院于 2014年9月12日回复诉讼件LY14083000003提到:
人民医院已下发院长办公会决议,决定自办公会决议下发之日起,各科室应严格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再安排其值夜班。
但是事实上仍然存在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上夜班的情况,不知道是执行不力,还是根本没有执行。请把此事落实到底,不要不了了之,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您好!
龙岩人民医院于2014年9月18日召开院长办公会,决定自即日起,各科室严格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再安排其值夜班。(交警新罗大队于 2014-10-20 14: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