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龙永高速指挥部和茅坪乡政府征地乱补偿的举 报 书
尊敬的各级人民政府:
请监督依法执行!
向政林因信访无路、状告无门,闻听湖南红网栏目组是一个肯替百姓说明的正义网站,我的文帖内容真实、无有半句假话,望审核登陆为盼。
举报人:向政林,男,1957年10月11日出生,土家族,务农打工为生,现住龙山县茅坪乡老场村4组9号,身份证号码433130195710114***,电话:13487420261
被举报人:龙永高速指挥部。
负责人:余佳祥,男,龙山县人大主任兼龙永高速指挥长,住该县。
被举报人:龙山县茅坪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侯琼,女,任该乡乡长,住该乡。
举报请求:1、请上级人民政府责成二被举报人对举报人遗漏的路面80平方米和老屋阶阳30平方米共计110平方米进行给举报人落实补偿。
2、请上级政府责成二被举报人对举报人承包的名叫马照子田老屋自留地及老老屋坪坝给予落实补偿,将与我不同组的9户领走向家寨组老路征地补偿款归还给向政林和向家寨组有份的农户。
举报的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系龙山县茅坪乡老场村(向家寨)四组人,于责任制到户时承包了我向家组名叫马照子的田2亩左右,该田经龙山县人民政府核实盖了县政府公章发放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该证书受法律的保护。我承包的马照子田耕种到1997年,我于1998年跨乡务工去了。该丘田没有征得我的同意,被老场村田家湾组的向政武、向政贵、彭永生、彭昌兵、彭昌东、彭昌平和向政富,桂花组的向政安、干坝村的彭昌兴共9户人以修路为借口,没有征得我本人的同意,强行修祖路侵占了我的马照子田0.5亩左右,侵占了我家的老老屋坪坝0.4亩和老屋的自留地0.4亩,三处合计达1.3亩左右。三级所有组为基础,外村人和我不同组的农户修路强占我家的田地应给予斢换是天经地仪的事,这9户人讲假话,出伪证胡说向政富给我补了0.158亩土,我根本未得到此地0.158亩。到高速公路征收时,指挥部和乡政府、村里不求真务实,不坚持原则,把我组向家寨的老路和我老屋自留地约0.4亩老老屋平坝0.4亩征收修了高速公路,国家搞建设我不反对,但补偿要求真务实,高速公路占这段老路总长为262米乘平均宽度5.5米应是1441平方米,折合亩积是2.16亩,这外村外组的9户人根本无权和资格分我的征路补偿款,两被举报人不核实调查,乱把我有份的历史用地扯我向家组老路一起齐9户人加我1户共计10户人,由彭昌兴算帐按10等分的比例分完了征收款,我只分得十分之一,尚有0.64亩的老屋自留地,老老屋平坝被这无份的9户人骗领了补偿款,此事应由两被举报人给我收回补偿款核实发到我的帐户上,我总的只领得房屋拆迁补偿面积655.12平方米的补偿钱,遗漏了路面和老屋阶阳共计110平方米的补偿款未领得,此款被谁领走了,指挥部无有我签字的依据,乡政府出伪答复说我领得了向政富补的0.158亩土的补偿款,已经法院查实,指挥部拿不出我领0.158亩地的依据,对此不公平的补偿我多次找指挥部和乡村落实解决,指挥部的吴主任和乡村干部带人打垮了我家20多米的围墙损失大要求赔偿,他们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用以权压法之手段不给予我核实解决,举报人不服,故依据《宪法》第41条和《土地承包法》及《征地拆迁补偿的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被举报人以权压民的乱作为行为向上级政府提出举报,望领导按照“三严三实”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指示,责成两被举报人给予举报人落实解决为谢!
此致
礼!
举报人:向政林
2016年3月10日
向政林a:我要维权 我要维权:
针对龙永高速协调指挥部和茅坪乡政府对向政林发帖的回复一文,作出驳斥如下:
1、二被举报人向红网回复不实,向政林所领的9331元是领的向家寨老路征地补偿款,并未包含向政林家被征用的老屋场自留地,老老屋坪坝的征地补偿款,作为执政的茅坪乡政府和指挥部胡说举报事实不成立,这是祸国殃民的举措。
2、其他9户农户与向政林不同组,三级所有组为基础,向政林家的历史用地只能由向政林家享受征收补偿款,其他9户人参加刮分向政林家的历史用地补偿款当然无异议,这是二被举报人征地乱补偿的不公平压民行为。
3、指挥部和乡村干部带人打向政林家的围墙20多米,造成的损失根据损坏东西要赔的哲理,向政林要求赔偿是完全有道理的。二被举报人凭职权说“坚决不予支持”,这是瞒上欺下行政不作为的表现。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叫向政林移开推放在向政林屋前通路上的石头障碍物,并未判决拆除围墙的判语,应当维权驳斥。 2016-03-22 1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