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司2016.85号关于报送通讯信息员名单文件,落实了么

龙司2016.85号关于报送通讯信息员名单,要求市直直属各法律服务机构各报一个通讯员,我海平面法律所有报,落实了么?
丘建东:
您所反映的诉求我局已收悉。
经查,我局根据《关于报送通讯员名单的通知》(龙司[2016]85号)文件,现已征求通讯信息员若干人,其中大部分为司法行政系统公职人员,基层法律服务所2人,律师事务所1人。经了解,大部分法律服务机构认为,执业人员因业务繁忙,无暇顾及信息宣传工作,内勤人员无此履职能力。鉴于通讯信息员职责的义务性、无偿性,同时,考虑到通讯信息员自身应具备工作能力强、有一定文字功底、有责任心,并能热心宣传报道司法行政社会正能量等因素,业务科室认为不应额外增加法律服务机构负担,通讯信息员主要考虑公职人员,法律服务机构的信息宣传由主要科室负责。下一步,业务科室将结合司法行政宣传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信息通讯员,报局党组织研究决定。若您有合适的信息可直接将稿件投至主管科室。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
(龙岩市司法局于 2016-10-19 10: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