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证合法性问题

我叫蒋海成,身份证号331081198309260030,温岭市太平街道山下金村人,现村里拆迁改造涉及到我名下一处房产,土地证(温集用2014第11273号),房产证(温房产权城区字第272754号),2014年从我父亲蒋友根转户而来。温岭市国土局现依据一张1988年文件认定该处房产为应拆未拆房,否认我手头土地证合法性,村里也根据国土局说法,认定该处房产为非法违建。但是,该处房产初次取得土地证为1993年(土地证号93-09466),之后还进行过一次换证。既然1993年能取得土地证,之后还能顺利进行换证及转户,为何现在又拿出1988年文件认定为非法?是否有人从中作梗,对我进行故意刁难?如果我手头土地证合法,请温岭市国土局予以书面确认,同时对国土局、太平街道或山下金村在此次事情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如果确如国土局所说系非法建筑,那么请对现有土地证、房产证予以注销,并对1993年发证、之后换证以及2014年转户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因为他们把关不严,审核不仔细,发放的证件让我们一家二十几年来一直以为该房产是合法的,现在认定非法让我们蒙受巨大损失。恳请政府查清事实,给我一个说法。
关于反映你户房屋的事项,我局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太平街道山下金村今年被市政府列入城中村整村拆迁,在6月份拆迁安置预审时经太平街道整村拆迁办公室、山下金村村两委班子全体成员和太平国土所相关人员根据该户地籍资料和村里回忆以前的原有老屋情况认为蒋友根于1988年10月13日经批准拆1间老屋新建1间,新屋建好后原有的1间老屋未拆并于1993年土地初始登记时办理了土地证,又于2014年将证号为温集用(1993)第01-09466号土地使用证析产给子蒋海成,证号为2014字第11273号;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这间房屋为应拆未拆房屋,不予以还基,根据城中村拆迁安置政策给予适当拆除补偿。如有疑问联系89939202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7/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