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踢馆”切磋者被教练打倒,不料对方报警说“殴打”,教练赔付1600元


昨天,新城派出所处理一件打架案件,案件与“踢馆”有关。
6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两名男子走进秀洲区江南摩尔的一家健身会所。他们进门就称,要来办理会员卡。办卡时,两人问得非常仔细,似乎对这个行业很熟悉,并表示想来这里学散打。
在办卡的过程中,一名男子突然说:“你们会所的散打教练都只会一些三脚猫功夫。”这话恰好被健身会所的散打教练李某听到。李某心想,这两个人是要来“踢馆”吗?自己不能装作没听见,否则就太没面子了。
李某走过去问:“你们到底是来办卡还是来切磋的?”对方一听很不服气,其中一人马上回应“切磋就切磋”。
李某身高1.85米,长得很壮,有一身功夫。他原以为对方是高手,可没想到,三下五除二,对方就被自己打倒在地。被打倒的,还有另外一名来劝阻的男子。
李某以为,这是切磋,而且是点到为止,应该没什么事的。结果,被打倒的男子爬起来后,打电话报了警。新城派出所的民警赶到,李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传唤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李某觉得很冤枉:“明明说好是切磋,怎么变成我殴打他人了?”在他看来,既然是“比武切磋”就应该按照武林规矩来,而且是点到为止,并未坏了规矩。
看李某喋喋不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批评:“现在是法治社会,出手伤人肯定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靠武力说话的武林时代早已过去,现在讲究的是法治、和谐,出手伤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经过一番教育,李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上门的两名男子受了皮外伤,好在没什么大碍。其中一名男子承认自己说过挑衅的话。
昨天下午,经过民警的再次调解,李某最终赔付了1600元,协商处理了此事。
来源:南湖晚报

挑衅的人如果不动手任打那是没责任,但是他肯定也动手了,既然双方都动手了,挑衅的人责任怎么认定啊?
那俩男的有够丢人的,踢馆不成反被打,还要报警,要不要找家长啊?
:titter
新版的碰瓷把?!

怎么要报警啊'应该说我回去告诉师娘去!
就是骗子啊
晚上泡酒吧的钱又有着落了。

应该算互殴
\n给我爱小清新评分:积分 +1理由: 评论的漂亮
人家上门挑衅还两个打一个JC是不是该吃药了
换做我就是不赔钱大不了一起拘留啊最多就是 我15天 他10天。
不赔钱是不行的,警察要和谐,不分是非,让你停业整顿一周,老板不抓狂了?反正倒霉,散打馆里打斗正常呀,警察多事。

如果情况属实,双方 “切磋” 属于 “比赛” 性质与 “斗殴” 两码事,民警处置明显不当。
真是哑巴吃黄莲
这年头,多健身少动手,多动脑少动怒!打的赢,一出手全是钞票哗哗流出去啊;打不赢,一出手自己躺医院,这帐算来算去是真心的不合算。
给我是阿呆评分:积分 +1理由: 难道看不出来,这两个是职业碰瓷?
中国社会无赖太多,缺乏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