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得快”干烧引发火灾,租房老板员工各被拘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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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虞经济开发区建开花园出租房发生了一起由于违规使用“热得快”而导致火灾的事故。事故责任人杨某、王某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贵州籍小伙杨某在开发区某饭店务工,租住在德济路建开花园6幢501室。4月16日凌晨5时27分,有人发现杨某租住的房子着火冒烟,遂向110报警。幸亏消防大队及时赶到灭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后经相关部门调查,是“热得快”通电干烧引发火灾。
当日凌晨5时多,刚上完夜班回到出租房的杨某,想洗洗脸,“当时天黑,我又累又困,没有留意桶里有没有水,就将‘热得快’扔进去了!”随后杨某就去了卫生间洗衣服。衣服浸泡搓了几下后,就听到住在隔壁房间的彭某大喊:“着火了。”
彭某是杨某的母亲,她赶到起火房间时,火势已经蔓延开来。惊慌失措的母子两人在自救无果后,连忙叫起睡在隔壁房间的另外两名工友,一起逃离火灾现场。当日凌晨,消防部门派出了6辆消防车、30余名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处置。经过十多分钟的扑救,火被彻底扑灭。事故现场,“热得快”电源插座周围的墙壁被烟熏得漆黑一片,房间内部家电、家具、衣物等物品也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公安、消防部门第一时间对火灾进行了调查。调查人员发现,开发区某饭店老板王某将这间8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租下来后,设置了10个高低床铺作为员工宿舍使用。房子里平时住的有八九人,起火的时候就有4人,是一间名副其实的“群租房”。更让人心惊的是,里面各个房间内,电线私拉乱接、插线板随意乱放等现象严重,“住着这么多人,连个灭火器都没有配备,导致火灾发生时没法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消防人员说,近来出租房屋火灾事故呈多发的趋势,如果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被忽视,危险稍不留神就会降临!
根据《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因过失引发火灾的杨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鉴于杨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情况,公安机关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未执行的处理。同时,对该出租房负有主要责任的承租人王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外地人。呵呵。。

安全第一

没有跳闸啊

热得快真是害人不浅 使用务必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