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来电反映,为什么长春镇红砖厂违法违建还可以生产,下浒镇的红砖厂却被拆除了?之前有信访过下浒镇不能办红砖厂,答复则是目前没有材料可以办,现在私人开厂办理材料也是不环保的。为什么当初拆除他的。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协助处理。
县信访局:
贵局转来关于王先生反映长春镇的红砖厂仍在生产并未取缔的信访事项:
一、主要诉求:
咨询霞浦县下浒镇的红砖厂已全部取缔,但长春镇的红砖厂仍在生产并未取缔这是为什么。
二、经我局调查核实:
一、长春镇区内共有五家粘土砖厂,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5】65号)和《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霞浦县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霞政办【2015】51号)精神,长春镇已于6月底组织国土所、城建城管中队、工作站、公安派出所、边防所和供电所等职能部门对它们实施关闭停产和整顿拆除。
由于5座砖厂都是当地村民举债以股份制的形式将原先的老旧砖窑改建的,投资较大,如果全面强制拆除,他们损失惨重,又将重新返贫。因此,他们多次到镇政府反映要求向上级部门申请保留一家砖厂,让他们自行整合,并限定时间让他们改建转产。目前,他们拟转产为海淤泥烧结砖厂,主要原材料60%以上是使用虾塘海淤泥,这是符合《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要求的。
为了安定稳定和方便辖区内村民的建设需求,长春镇政府正引导他们向上级相关部门申报建设新型墙体材料。
三、处理意见
1、关于企业转型的问题,建议长春镇政府按照建设新型墙体材料的要求加快办理相关的用地审批手续。
(国土资源局于 2016-11-10 16:3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