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还是否记得我以前发过的我们小区宽带垄断的帖子............又是两个月过去了,该反映的都反映了,按道理这个问题归通信管理局处置,宜宾又没有,反映到政府,政府转给工商,工商打电话来,说这个不属于他们管辖,管不了.......茫然了,难道,真要我专门请假回家,去法院打一场官司??平头老百姓啊.....这就是我们中国的平头老百姓啊.....
附:三江周刊对这件事的采访报道
柏溪巴厘岛:扯皮的光纤“进场费”
本刊记者 冯璐平 实习生 吴信平
2014年端午节交房,至今已近1年时间,宜宾县柏溪镇巴厘岛小区的居民却无法安装电信宽带。
原因在于,物管要收取电信公司“进场费”,而电信公司却表示没有开支项目可以列支,双方协商不成,宽带迟迟不能入户,这场拉锯战何时是个头……
在小区里用“天锅”
搬到新家,这本是令人高兴的事情,然而家住宜宾县柏溪镇巴厘岛小区的徐明最近很是郁闷。
从2014年端午节交房时,徐明就发现自己所在小区无法安装电信宽带,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1年的时间,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因为装修的时候预埋线路是按装网络电视弄的,所以现在家里还没法收看有线电视。”直到现在,徐明家里还在用“天锅”看电视。
不仅仅是徐明,同住在巴厘岛小区的林琳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林琳自己其实就是电信员工,对电信宽带也比较了解。搬进巴厘岛后一直在等电信进来埋线路,等了几个月实在等不及,最后安装移动宽带了事。“听说是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管)要收进场费,电信这边还在和物管协商,好像是价格谈不拢,就一直没有谈下来”。林琳介绍称,不少巴厘岛的住户眼看安装电信宽带无望,都和她一样安装移动宽带了。而移动宽带安装好后,也等了好几天才有网可用,据林琳说是当时移动和物管之间也没有彻底沟通好。
在此期间,徐明多方奔走依旧无果,物管方面则向徐明表示他们欢迎电信进场,而电信方面向他解释称物管要收一笔“进场费”,但是直到今天也没能解决。这场电信与物管之间的拉锯战,受伤的却是小区的住户。
电信:没有这笔开支
对于电信宽带迟迟未能进巴厘岛小区的事,中国电信宜宾分公司相关知情人士说,“电信肯定希望能尽快让住户用上电信宽带,但是物管方面确实要收取进场费,而这笔费用我们没有开支项目可以列支。”该知情人士介绍,此前已经有巴厘岛小区的住户来咨询过电信入户问题,而电信方面为了满足用户要求,在2015年三月曾经进场施工,但是遭受到该小区物管的阻止。
“物管方面要求收取一定的费用才准入场,最开始要求给2万元,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现在说是要1.2万元。”电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说,“不给钱不让施工,但是这笔钱又没有具体的名目,这让我们实在是有心无力”。所以,电信方面表示对于物管收费行为不理解,“都是想为住户服好务,为什么就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呢?”
对此知情的安装工人则透露,光缆要进入小区,工程不小,施工要影响小区环境,所以,物管方面说需要一定的费用来协调业主。
据了解,新建小区电信入户基本流程一般是用户提出需求,电信方面查勘现场,设计线路,然后与物管方面进行协调,最后才进行领料施工。而流程中比较重要的一环就是和物管之间的协调。
因为此前并没有在小区内预埋电信管线,所以电信想要进入一个新建小区,需要穿小区管道,设置分路箱,并且还需要在楼梯间或者弱电井施工,这些都需要在物管允许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这一片的小区中,其余小区电信都是直接进线,但唯独巴厘岛,需要收取所谓的协调费用”。电信公司介绍。
物管:费用必须收
巴厘岛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主管王明(化名)对于电信进场收费问题,做出了这样的解释:“电信入小区要不要收费?肯定要收费,这笔费用,不是所谓的进场费,而是设施、设备、能源的耗损费。”
王明介绍,开发商在交房之前都会承诺5通,而巴厘岛的开发商前期是和广电方面合作的,里边关于网络的设施设备,以及布的线全是广电的,所以后期其他网络运营商想要进小区,就要使用广电的设施设备、接口等等资源,并且还会使用小区内的管道井、电、楼道等,这些必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所以这笔费用该收,而且必须收。
而对于业主的苦恼和疑虑,王明表示理解,“作为物管,我们必须满足并且想方设法满足业主的合理要求,但是对于电信宽带入户问题,我们不可能无条件让它进来。假如今天我无条件让电信进来了,那么明天B业主又要求联通进来,后天C业主发现这些都不好,要求引进其他网络运营商如长城、艾虎等,难道我们都要一一满足?”
所以王明认为,现在小区内已经有广电和移动的网络供业主选择,在合理协商的前提下,也欢迎电信入场,但是绝不会无原则地让其进场。
王明表示,移动运营商是在后期引进的,所以也支付了一定的费用,至于费用的多少,则不方便透露。“费用的多少并没有法律方面的规定,我们只要是建立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是可以商量的,好比去菜市买西红柿,我说三元一个,你觉得值,那就成交,如果你认为只值1元,那还可以商量,但是要想白拿,那不可能,而如果我卖100元一个,那你就可以去告我了。”
磋商有难度
“电信现在的观念尚未转变,如今再也不是电信宽带一家独大的时候了,以前绝大多数开发商都会选择与电信合作,而现在开发商在前期选择合作对象的时候有了更多的选择”,王明表示,在市场经济下,以前的一些巨头企业要放低姿态,自觉融入市场经济下的竞争中。“在格林小镇等小区,电信公司都愿意支付这样一笔费用,想不通怎么在巴厘岛小区就不愿意支付了”。王明表示电信公司的行为让人费解。
但电信方面又表态并没有向其它小区交过这样一笔钱,唯独巴厘岛才提出了收取费用,甚至电信都没有这一项开支项目。双方协商不成,拖到现在,而想要装电信宽带的住户则无辜躺枪又求助无门。
追根究底,没有业主委员会使得此事的沟通显得尤为艰难。据物管方面介绍,小区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具备两个先决条件,第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第二,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如果达到此要求,将会申报给街道办,由其牵头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目前巴厘岛还不满足条件。
没有业主委员会,导致业主的诉求得不到统一的表达,而物管的通知也无法传达到每一个业主,这使得业主和物管之间的磋商,以及业主与电信之间的磋商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事的进程。
“排外”潜规则
对于巴厘岛电信宽带迟迟未能入户的事,市民也有话说。
“物管是业主雇来服务的,不是损害业主权益的,更无权干涉业主多数人的选择。即使收了费也是业主们的收入”。宜宾市民邹先生就表示,物管的权利应当是业主赋予的,而不是独立存在的,按理说物管无权越过业主而替业主做出某些决定。
但对于新建小区而言,小区物管一般并不是业主们自主选择的,而是开发商在前期的选择。同时,巴厘岛小区业主入住率不到50%,并且都有各自的生活,很难拧成一股绳。即使有一些权利受到了侵害也不会去追究。
另外,据在中国移动宜宾分公司工作过的知情人士透露,运营商可能会与开发商或者物管签订一个“排外协议”,不允许其他网络运营商进入到某个特定区域,在这种情况下,物管方面极有可能打太极。当然,巴厘岛小区是否存在此类协议有待进一步调查。
“现在在市场租个摊位卖菜都要缴纳卫生费,何况是进小区施工。”陈先生则认为,作为电信方面,如果确确实实会使用小区内的共享资源,比如电、管道井等,甚至有可能破坏小区内某些公共设施,于情于理,也应该签订相关合同给予小区一定的补偿,充当资源的使用费以及用于恢复小区原貌。
最终,电信方面表示,现在还无法确定入户时间,具体要看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态度。而现在的情况是,巴厘岛小区还没有业主委员会。
(文中业主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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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进场费”阻碍宽带提速
在总理的亲自过问下,各大运营商纷纷按照总理指示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求,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宽带网速和降低资费。然而,运营商提升网速却在“最后一公里”遇到了难题,小区开发商、物业擅自向运营商收取“进场费”,甚至是多达几十万元的“天价”“进场费”,额外增加了宽带升级的成本,给运营商在提升宽带网速上施加了压力,阻碍了提升宽带网速的步伐。归根结底,最终权益受损者是消费者,不能用上更便宜、更快速的宽带,只能选择小区提供的宽带。
从表面上看,开发商、物业以及包括高校在内的一些单位向运营商收取进场费,主要是自肥、敛财,增加自己收入,运营商也成为“受害者”。但是,从背后的实质上说,其实是利益博弈的结果。在运营商竞争白热化的当下,一些运营商为了垄断用户,排斥竞争者,把向开发商、物业缴纳宽带“进场费”,作为排斥其他运营商在小区开展业务的条件,从而垄断小区的宽带市场,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从这个角度说,宽带“进场费”实质上是运营商之间恶性竞争的结果,是将利益博弈绑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角度说,小区收取宽带“进场费”的潜规则,毫无法律依据,相反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电信条例》规定,“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阻止或者妨碍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从事电信设施建设和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另一方面,物业收费项目都有明确规定,并不包括所谓的宽带“进场费”。换言之,物业以收取宽带“进场费”,作为运营商宽带进小区的先决条件,实质上剥夺了电信运营商的通信网络建设权,严重违背了《电信条例》,属于典型的乱收费行为。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市政设施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应向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换句话说,针对小区收取宽带“进场费”潜规则,现在已经有了整治的“尚方宝剑”,就差一个明确的职能部门。
(摘自《光明网》)
(据宜宾《新三江周刊》2015年7月16日第29期)
您好,经联系宜宾县房管局物管科相关人员,回复物管科只能协助和配合业主要求物管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最终事情还是得由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如果无法解决,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