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31日前要补交7月至9月的养老费??想问一下,什么叫补交?企业或个人一直都是按政策去交的,产生补交是谁的工作没有做好?由此引起补交的,应该让工作没有做好的人员去补交。补交合理吗?离职了的人员找谁交?是社保局帮离职的交吗?既然补交的社保,那个税呢?个税你们能一起退回来吗?如果还要去申请退个税,你们知道给单位带来多大的工作量吗?每年不是都统计好应交社保的工作了吗??为什么工作没有做好,弄到现在全市人民都为这个工作而烦恼着,还有,退休了的人员呢,刚好9月已经有人员退休了,现在还要补交??她已经结清社保局交费的业务了,你现在补交过去,这笔钱试问将交到哪里??难道呆空中躺着还是其他的??这些问你们很多部门,既然没有一个能回答正确的解决方式,但补交社保就知道如何交,其他细节及带出来的问题,竟然没有人去想过如何操作,真不知道要工作的人都去哪里??
已通过电话回复投诉人。
市地方税务局 2016-12-12 1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