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刊亭拆除


今天看到新闻报道,越城区的46个报刊亭将全部拆除。文中提到,取缔越城区范围内占用人行道设施的报刊亭。取缔?难道以前报刊亭一直就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以前合法,现在不合法了要取缔?
文中又提到,有市民指出,对占用人行道的其他亭子也应一视同仁予以拆除。笔者也认可,应该一视同仁予以拆除其他亭子。

哎,总觉得我们有关部门权力是大大滴,肆意妄为。
一开始为方便老百姓,设立放心早餐摊,定制了绿色餐车,后来说早餐摊影响市容,制造交通拥堵,全部取缔;现在说报刊亭也阻碍交通了,也取缔;细思极恐,以后会不会看哪个不顺眼,也取缔了。
个人觉得,有些事情还是需要弯下腰来听听老百姓的意见,毕竟智慧在民间;大家商量着办事,或许才是上策。

大家商量着办事,或许才是上策。

柯桥的早就取消了,变成了各类小售货亭
智慧在民间?我要笑掉大牙了,取消有什么不好?无非是新闻措辞的问题。
大牙掉了,影响饮食啊。
谢谢支持。

这年头咱小老百姓很无奈啊!
主要是现在人行道上的占着的不仅仅是报刊亭,小摊亭都还在呢,最奇葩的是大龙市场西侧的那只了,以前报刊亭后来变水果亭,一度是花圈亭,不是知道现在又是什么亭了,这次取蒂范围应该再大一点,拆除的不仅是报刊亭,另外是也应一并拆除。
是的,要拆就得一视同仁,全部拆除。希望绍兴网反馈。
经过人大审定就不能拆除。
人大审定只是一时,谁说就是永久建筑物了,难道道路上建筑物只要人大审一下就可以了,不同时代不同情况,理应不同对待,该拆就拆,还人行道于民。
路边早餐摊店取缔了,报刊亭撒掉了,河埠头不准洗涤了,接下来看车库车棚整治了,只要有关部门动真格,没有办不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