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一夫妻卖油条被判刑 为卖相好超量用发泡粉


豆浆油条大概是最平常的早餐搭配吧!但是,吃油条要小心!
日前,因生产、销售“毒油条”,王某、董某经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上虞区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刑。据了解,这是上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毒油条”案件。
王某和董某夫妇是河南郸城县人,40岁左右的他们来上虞打拼已有五六年。起初,他们只是做一些小生意,去年5月至11月期间,他们在上虞区沥东农贸市场、沥海综合市场等地方卖起了流动早餐,主要加工、出售油条、麻团、豆浆。
2015年11月,绍兴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民警在日常检查时,发现王某夫妻摊位贩卖的油条区别于周围摊贩,油条个头大,且价格高,但是生意却十分火爆,每天要卖出1000根左右。
民警现场提取其当天制作的油条成品,经检测,提取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为302mgkg,超出铝残留量应小于100mgkg的国家标准三倍多。
对于危害辖区群众身心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警方格外关注,滨海区分局立即调遣警力将王某夫妇抓获。
王某夫妇交代,在加工油条时,他们使用食品添加剂“泡打粉”,使油条在油炸过程中膨胀得更大,卖相更好。“刚开始知道添加剂多了不好,也不敢多放‘泡打粉’,但是卖相好顾客又爱买,所以慢慢越添越多。”
经检查,此类“泡打粉”属含铝食品添加剂,导致卖给顾客的油条含铝超标,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
上虞区检察院认为,王某和董某无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以营利为目的,在加工销售的油条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故对王某和董某提起公诉。
上虞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和董某的行为应定性为严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其制作销售的食品中铝含量严重超标,以构成法律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发生”的情形,因此做出有罪判决。判处王某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董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6万元。并且禁止王某、董某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新闻加点料:
泡打粉的危害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泡打粉就是用来发酵的。在平时制作糕点时加入泡打粉,就会使食物特别松软美味。殊不知这其中潜藏的巨大危险。
发糕的里面也是加入泡打粉的,所以大家往往就会发现,自己吃到的发糕往往都是口感很蓬松的,而且比较软和,这也是很多人喜欢吃发糕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其实这完全要归功于泡打粉。另一方面,泡打粉还是有一定的危害的,下面就来具体说说。
化学成分
1、泡打粉是一种复合疏松剂,又称为发泡粉和发酵粉,主要用作面制食品的快速疏松剂。但是泡打粉是化学起发剂,有两种,一种是碱性的,主要成分是碳酸氢纳、碳酸氢氨;另外一种是复合的,主要成分是明矾和铵明矾。
2、泡打粉虽然有苏打粉的成分,但是是经过精密检测后加入酸性粉(如塔塔粉)来平衡它的酸碱度,所以,基本上,虽然苏打粉是带碱物质,但是市售的泡打粉却是中性粉,因此,苏打粉和泡打粉是不能任意替换的。至于做为泡打粉中填充剂的玉米粉,它主要是用来分隔泡打粉中的酸性粉末及碱性粉末,避免它们过早反应。泡打粉在保存时也应尽量避免受潮而提早失效。
对人体的危害
“铝元素摄入过量,会对人体造成系列伤害。”食品安全专家、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刘少伟说。铝具有聚集性,一经吸收后会进入体内大部分器官,主要大量积聚于骨骼,对大脑和肾脏也有损害,此外,铝超标对儿童的影响更大,不仅影响儿童骨骼的生长,还会引起婴幼儿的神经发育受损导致智力发育障碍。来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提示显示,尽管没有致癌性,但铝亦可影响雄性动物的生殖能力和抑制胎儿的生长发育;铝还可通过与钙、磷的相互作用造成骨骼系统的损伤和变形,出现软骨病、骨质疏松等。
据风险评估专家介绍,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含铝添加剂的摄入量基本能降一半左右。“膨化食品是儿童消费量比较大的食品,儿童需要更好地保护,因此膨化食品中不许再使用含铝添加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说。
食用禁忌
泡打粉不能多放,要适量,多放了会苦涩。
通过上面关于泡打粉的危害的详细介绍,我们发现,原来泡打粉的不为人知的危害性居然有这么多,而且很多都是对人体的危害性极大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尽量避免食用泡打粉以及泡打粉制作的食品。

我记得老台门的油条更大更好看好吃

听说以前油条里是放洗衣粉的

片面追求口感最终只会砸了自己的脚

油炸膨化食品好像都要放泡打粉的,少吃为好,不吃最好!

既然不能添加,那卖泡打粉的合法的?不用追责?

不是说老早实现无铝油条,那个什么衙门出来说说

决不吃油条

绍兴市区这样的摊多多少,难道都是安全吗?食品安全部门不知有没有去经常抽检,面条放甲醇,菜用福尔马林,鸭鸡抗生素,猪肉,鸭蛋,鸡蛋,都是有问题,那些大爷们管理不严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