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除夕夜顶风偷售烟花 巡逻民警现场缴获一车无证爆竹


“凡在春节期间,二环线内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不仅要没收烟花爆竹,还要被罚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是我市实行最严烟花爆竹“禁放令”的第一年。然而对于该禁令,仍有人对此置若罔闻。
为了保障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安静祥和的平安年,越城公安分局全局民警除夕夜纷纷放弃和家人团聚的机会,齐下基层巡逻防控。
晚上19时许,蕺山派出所巡逻组巡逻至市区昌安立交桥下时发现有一男子正在向过往路人兜售烟花爆竹。见此状况,民警们迅速上前控制该男子。
等到众人凑近一看,该男子买卖的烟花爆竹还不是一般的小打小闹,在其背后的一辆货车上堆满了各式品种的烟花爆竹。
除夕当晚越城分局出动上百警力在岗位上跨年,出色完成了各巡逻安保任务和双禁工作。
越城:
一、为了安全和环保,请您尽可能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当空气重度污染时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二、少燃放一点烟花爆竹,多呼吸几口新鲜空气。
三、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做到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
四、请在正规销售点购买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C、D级产品,产品包装箱上应粘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五、请不要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时间和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六、燃放前请认真阅读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安全警示语》,以正确的方法燃放。
七、点燃烟花爆竹后,燃放者应迅速移至安全位置。发生未燃、未响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至少要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
八、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九、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在窨井盖附近燃放,不要醉酒后燃放。
十、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应进行泼水灭火处理。

干得漂亮。

春节的空气质量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