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溪批发市场脏、乱、差,影响美丽龙岩建设,什么时候搬迁
龙岩市政府已于2002年底完成市场办管脱钩工作,龙岩市工商局已将全市的集贸市场全部移交给地方政府,现工商部门对集贸市场的管理职能主要为对市场交易行为及经营秩序进行监管,集贸市场的主管单位为市经贸委,布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市场建设和物业管理由市场业主负责。建议向经贸委反映。
(龙岩市工商局于 2014-8-8 10:42回复)
你好!
龙岩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曹溪菜市场)是由曹溪镇政府与厦门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建设的综合性、 开放式和批发零售兼营的市场。该市场位于国道319曹溪黄金路段,南邻天马路,北靠莲南路,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是龙岩中心城市核心区内唯一以批发蔬菜、海鲜、水产、禽产品以及农副产品干货为主的经营场所,市场总占地52亩,总建筑面积9950M2,其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筑面积5990 M2(蔬菜交易大棚3680 M2、海鲜交易大棚2310 M2);农贸零售市场建筑面积2160 M2;活禽批发市场1800 M2。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覆盖服务人口的日益增多,现有市场已饱和,市场规模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农副产品交易和市民购物消费的需求,无法满足广大经营户、消费者的要求。因曹溪位于城乡结合部,每月6次传统赶集习俗仍未改变,每逢“墟天”319国道曹溪路段和农副产品市场周边都排满临时摊点,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虽农副产品市场内有一所垃圾中转场,但需担负整个市场和曹溪片区所有垃圾中转任务,且垃圾中转场作业时间有限,大量垃圾无法及时清运,影响了周边环境卫生。该市场存在市场规模小、已不适应交易需要,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和脏、乱、差现象严重,市场内交易区划行规市不规范,经营秩序较混乱,经营环境较差,消防和交通隐患较大等问题,给整个市场规范有序经营和今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因此,综合建设改造曹溪菜市场的工作势在必行。
鉴于龙岩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曹溪菜市场)目前的实际状况,根据《龙岩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菜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09]281号)第三条规定“中心城市菜市场布局规划依法由市经贸委会同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为此,我委经与市城乡规划局沟通交流,一致认为龙岩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曹溪菜市场)改造建设应统筹考虑曹溪片区和东山片区今后发展情况,以更好地满足周边市民的需求服务为目标。
我委依据市城乡规划局提出“一是将临时过渡的批发市场用地选址在东山人居板块,东环路西侧、金鸡路北侧、龙厦铁路东侧地块,用地面积约30亩。二是东山片区规划新建菜市场,项目选址在东山人居板块天星路以北、莲庄路以东的地块,用地面积约39亩,该用地按照招拍挂方式取得,确定项目建设业主”的建议,于2013年8月26日专题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安排新建曹溪中心菜市场用地的汇报》,汇报件中对龙岩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曹溪菜市场)提出:应按照着远发展、满足需要,功能分开、服务市民的原则,对龙岩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曹溪菜市场)的批发、零售功能进行分离,将现有曹溪菜市场的批发功能剥离,另行选址新建。将现有曹溪菜市场重新改造(升级)后,成为只有零售功能的菜市场;且结合东山片区发展和改造提升龙钢菜市场的需要,在东山片区重新规划选址新建一座菜市场,满足曹溪和东山片区周边市民日常生活需要。并按照龙政办[2009]281号文第六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建议由新罗区政府牵头具体负责菜市场项目的建设工作,新建批发市场的具体实施时间由新罗区政府决定。(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 2014-8-11 16: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