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从开建到现在不知多少年了,就是万里长城也该修好了。从2013申请报名到交房,眼看又得拖到2015年,对于相关部门低下的办事效率真是无法理解。但是说到向每户预收2万元,却又是闪电般的快,拖一天都不行。俗话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既然没办法交房为什么要那么早收那么多钱?八百多万是大家的血汗钱,是可以产生利息的。房价这么高又不肯降,又不交房。难道就是这样走群众路线,这样为人民服务?
吴先生:
您好,您的诉求件经县信访局批转我办,感谢您对我县经济适用房工作的关心,经我办了解,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古镇及东市场经适房已竣工验收,具备交房条件。寨下保障性住房1#-4#、18#-21#楼(含经适房19#、20#、21#楼)已完成竣工初验,根据县政府要求,计划于2014年11月8日举行竣工交房仪式。其他经适房8#、10#、11#、12#楼已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外墙构架已完成,进入最后施工阶段。准确的交房日期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为2015年6月30日,购房户需提前交房,按购房合同的相关约定条款执行,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在签订前会提前上网公示。
已签订的《经济适用住房认购协议书》中约定:购房户应按规定的时间前交清全部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购房总价的30%,指可按揭户)及相关费用,并携带本认购书、交款收据、身份证及办理银行按揭所需的完整资料到县城发公司办理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等相关事宜。参照龙岩市经适房和其他商品房开发商的做法,寨下及古镇经适房购房合同实行网上签约,一旦签约很难更改。购房户交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原认购定金2万元可抵扣。根据银行按揭申请材料的审核结果,明确了合同中的购房款支付方式后,县城发公司再通知购房户签订购房合同,购房户同时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以方便外地购房户办理购房手续。
永定县房改办
2014年10月10日
(永定区房改办于 2014-10-10 10: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