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南新城新建公墓的反映

最近,听说象湖新城在建公墓,而且在居民小区对面,感觉有点不对劲。后来我去查下了,根据法律,象湖建墓确实违法违,比如相关的铁路法、公墓法、绿地公地保护法等。如下事实:1、关于公墓的法律。民事发[1992]24号《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公墓管理办法 第五条 禁止在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风景区、水库、河流、堤坝、铁路和公路两侧建立公墓。作为国家级高铁线路,沪昆高铁通车在前,修坟墓在后,你说违不违法? 2、关于铁路安全的法律。根据2014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如违反上述规定,相关个人将可能被铁路警方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为消除高铁运行期间的安全隐患,避免类似意外情况的再次发生,铁路警方提醒大家,不要在高铁沿线燃放烟花爆竹和在岛内燃放孔明灯,以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墓区经常有人放烟花,哪怕再怎么禁止,也会有漏网之鱼的,存在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也是危险的,所以最佳的方式就是禁止在周边新建墓区。 3、关于城市规划的法规。根据南昌规划图,此区域规划为城市用地,而城市用地是禁止修建坟墓的。 希望你们能考虑一下象湖新城居民的感受,为人民实实在在的服务。
你反映的昌南新城新建公墓的问题,经我局核实,象湖新城位于南昌县规划范围内,不属我局规划管理范围。涉及该区域选址建设项目的问题建议您向南昌县规划部门咨询。
市城乡规划局 2016-02-04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