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证换证的问题

你好,本人2012年6月份通过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户籍所在地为东侨经济开发区,当时在蕉城区财政局换证的,因为当时蕉城区财政局制作会计IC卡的机器坏了,所以当时有一批换证人员是没有会计证IC卡的。这次的会计证换证截止到2016年年底,我想咨询下,我们之前的东侨经济开发区的会计证人员应该在哪里换证?因为我们当时换证的时候没有拿到会计证IC卡,而现在换证却要求要会计证IC卡,因为不是遗失的,是否财政局给我们开具相关证明?本人户籍一直在东侨经济开发区,未从事会计方面相关工作。
关于一位东侨市民的会计证换证问题的诉求件,我们于4月12日已收悉。对于该同志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单位所属工商注册登记管理机构或所属行政区域内的相对应同级财政部门办理。无工作单位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办理。”该同志是东侨区户籍,本应在东侨区财政局办证的,但由于东侨区财政局会计股是从2014年12月1日才开始办理会计证业务的。因此该同志2012年在蕉城区财政局取得会计证。但在本次换证时应调转回到东侨区财政局,并换成新版会计证。
二、该同志提到的IC卡机故障没有领到IC卡的问题。这种情况是有存在但并不影响换证的。对此,我们也积极与东侨区财政局沟通过,对于此类当时在蕉城区财政局领证的而户籍或单位在东侨的从业人员,在调转到东侨时在其他材料齐全情况下,只是没有IC卡的说明原因后也可以办理会计证调入和换证的。
蕉城区财政局
2016年4月12日(蕉城区财政局于 2016-4-15 10:34回复)
附件:10-33-04-关于会计证换证问题诉求件的答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