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小区是目前我市较大的小区之一,有两千多户业主。根据市住建局向市消防支队了解的情况:“小区的游泳池可以做消防池,但消防池不能做游泳池进行营业”。而周边东城一号、祥荣荔树湾等其他小区里的游泳池又可以对外放;另外来自莆田房产信息网的消息:馨宜皇庭骏景(小区东圳门对面)作为莆田最大社区泳池向业主免费开放啦。
向消防部门建议能否将荔园小区游泳池一池两用,夏天时可作为游泳池,其余时间都可以作为消防池。否则目前荔园小区里的游泳池里也没有消防规范上规定的水池储水量,又怎么能作为消防池?平常也就只有一些雨水污水和垃圾。
据了解,荔园小区建设时有专门的地下消防水池,在正常储水的情况下可以满足消防水量,荔园小区的游泳池作为小区的配套生活设施之一,是否开放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决定,我单位无权干涉。(荔城区消防大队于 2014-8-11 10:10回复)
是否开放游泳池,需要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召集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建房[2009]274号文件《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建议业主向业主委员会申请,由业主委员会召集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决定是否开放游泳池。(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8-11 16:5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