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棚

市区常禧桥脚,偏门丰泽园南大门口靠东,违法搭建了小区自行车彩钢棚,该自行车棚属于违章建筑,不符合当前三改一拆的精神,请依法拆除。
匿名:你于2017年8月24日通过市领导信箱反映市区常禧桥脚风泽园南大门口靠东违法搭建了小区自行车彩钢棚,要求依法拆除的信访事项,经调处,现作如下处理意见:经街道综合执法中队现场调查了解,你反映的偏门风泽园南大门口自行车彩钢棚系与风泽园小区住宅同一时间建造,面积约60平方米,现作为风泽园小区居民停放自行车的车棚,方便小区居民生活出行,并未用于出租。根据越城区《国有土地违法建筑拆除标准》中规定:小区居民为解决停车问题而搭建的自行车棚,且不挪作他用的违法建筑可以结合“四不予”政策暂缓拆除,故目前对其暂不处理。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越城区人民政府(具体受理地址在越城区信访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因你系网上匿名反映,若需处理意见书原件请到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信访办)来领取。
府山街道办事处 20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