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求信


恳求信尊敬的万书记: 您好! 我们是资阳市乐至县蚕业公司的职工,因多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情况均未得到解决,故冒然打扰,希望能得到您的关注、关心和帮助!乐至县蚕业公司的成立于事业单位改革时期,即局改公司。当时,乐至县蚕桑局属乐至县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单位,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又参照公司运行模式,创办经济实体,最后以失败告终,我们就成了这次改革的牺牲品---成了所谓的公司人员。蚕桑局恢复了,取缔了公司行为,我们则承受了与蚕桑局事业人员极不平等的待遇。为此,我们有以下几个疑问:1、局改公司失败了,公司行为取缔了,那乐至县蚕业公司还存在吗?公司不存在又哪来的公司人员?取缔公司行为的同时为什么不解决公司人员去向?如果公司还在,那公司的性质是什么?公司的职责是什么?公司靠什么维持运行?公司领导是谁?公司主管又是谁? 2、所谓的公司人员现在还有9个,其中在乡镇蚕桑技术服务站工作的有7人,占乡镇蚕桑技术服务人员的20%,是乐至县蚕桑发展的重要力量。公司人员是蚕桑局在安排使用、管理,同其他蚕桑局事业干部一样,但蚕桑局却又解决不了公司人员的待遇。是该蚕桑局管还是蚕桑局替政府管?改革政策是政府出的,改革失败了,政府又该不该承担失败后的后果(遗留问题)呢?蚕桑局也曾多次向县政府反映了此事,至今任未得到解决。不能只管人、只管做事而不管职工待遇吧?公司人员的现状是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36岁,工龄最长的达40年,最短的也已经20年,而工资最高的1365元/月,最低的931元/月。虽然达到了四川及资阳公布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水平,年收入却比同站事业干部的一半都不到。
上述问题我们不抱怨蚕桑局,也不抱怨政府,但我们要生存!为此我们强烈要求:1、根据我们的特殊情况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解决我们的身份问题。或通过招考转录转聘(乡镇蚕桑站有还有事业编制)、或参照事业干部管理。就是仍按公司管理,起码也应该给一个公司能正常运行、生存的平台和基础。2、切实解决我们的待遇问题。我们要求同工同酬,同时也要求政府在财政资金中解决,以确保兑现。 万书记我们期待您的回复! 乐至县蚕业公司全体职工: 王小兵 江 开军 罗洪林 张明 张扬 田波 王利军 2015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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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关于“恳求信”网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在《资阳网》专栏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蚕业公司人员的经费,来源于红旗丝绸公司上缴的蚕桑发展基金,之后再由县财政全额下拨给蚕桑局。因2014年、2015年红旗丝绸公司经营困难,未上缴蚕桑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补助9万元。2014年即使只发蚕业公司人员的基本工资、目标责任考核金和“三险一金”,仍有26万元左右的资金缺口;2015年的基础工资、“三险一金”、考核责任金和业务经费预算为46.6万元,资金缺口37.6万元。
目前,县蚕桑局已向县委、县政府作了工作情况汇报,并汇同县财政局、人社局提出了解决建议方案,力争早日解决相关问题。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希望领导们能把这事放在心上,不要一拖再拖,一推再推了,我们真的等不起了。
能真正给老百姓解决问题的才是好的父母官,拭目以待。
很多都没有下文了。。。。。。
既然是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改革又是响应政府的号召,那么改革不成功所造成的遗留问题就应该政府想办法解决弥补,而不是职工成为牺牲品,同工却不能同酬,这对基层工作人员来说是及不公平的,希望领导们能有一个万全之策,不要解决一时,而是永久性的
在当下一个月一千左右的工资只够自己的生活费,对于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工作人员来说如何养家糊口成了他们的最大问题,现在物价房价飞涨,而蚕业公司职工工资不涨,可以说对于个别职工来说生活都成了问题,这几年也找过领导们很多次,但是却没能解决根本问题,要说资金有缺口没有资金来源,在搞表面文章的时候为什么资金没有缺口,在解决民生问题的时候就有缺口了呢?他们这种与其他同事有着不同身份,不同待遇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我估计这里面的几个人估计在进入这个行业的时候根本就不清楚会有这样不同的待遇,他们都把最为珍贵的青春年华付出在蚕桑事业上,到现在却得到这样的结果是任何人都没办法接受的,所以请我们的县领导们站在他们的立场为他们想一想,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待遇,而不是一时的接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