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工拉活塞时被环保局长一把抓住
今天凌晨东湖一企业严重偷排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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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沈逸斐)“咦,火车涵洞下面好像有块板子,下面还有一个管子,我先过去看看。”今天凌晨两时许,绍兴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正在进行日常夜间巡查,今天带班的是局长何伟仕,路过东湖镇小皋埠村萧甬铁路涵洞口时,他发现到一处涵洞。
出于敏锐的职业嗅觉,他带着手电筒,一个箭步冲上去,看到一个操作工拉着活塞阀门似乎在控制着什么。“你在干什么?”何伟仕一把将他抓住。操作工惊慌失措,神情大乱。
根据他的交代,这里是东湖丝绸印花厂责任有限公司的偷排管,已经存在多时,一直利用萧甬铁路涵洞口作为掩护,今天忘了给管道加盖,没想到就被抓住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涵洞口里接着两条软管,一条为绿色,一条为蓝色,一条排清水,一条排着墨绿色的污水。执法人员经过检查还发现在附近的暗沟里有个活塞口,作为控制污水流向的阀门。
何伟仕马上报了警,环保和公安执法人员立刻把东湖丝绸印花厂环保科长沈阿关和被抓了个现行的偷排操作工张珠高抓获,连夜进行审查,犯罪事实现已基本查明。
原来,环保局批准东湖丝绸印花厂的排污许可证每天可排污2000吨,但该企业为节约成本每天只使用400吨排污权。企业白天按照规定将污水排入截污管网,但到了晚上就利用厂区内的一条连通涵洞的暗沟,将位于暗沟附近的污水处理池(初沉池)西侧池壁凿穿,形成一个直径20公分的偷排口,将废水从初沉池排入暗沟,再通过涵洞直排浙东运河。
为了麻痹群众,逃避监管,为自己的偷排“打掩护”,该企业利用软管,抽取位于污水处理池东南面小河内的河水,引至涵洞冲洗稀释污水,使污水颜色大大变淡,不便察觉。
根据执法人员对偷排废水的采样监测,被稀释后的污水COD浓度仍有706毫克每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0余倍,对运河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整顿。“其偷排行为的环境破坏评估也已经出来,是否能够得上刑事标准,多部门尚在讨论之中。”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赵新说,但有两项处罚是逃不掉的,一项是偷排费用的补缴罚款,还有一项是对外环境的损失补偿。
来源: 绍兴网 作者: 记者 沈逸斐 编辑: 高建峰
明明有2000吨的指标只用了400吨,其余偷排!
利欲熏心、伤天害理啊!
让违法成本远大于违法获利,那时违法行为才会有所遏制
对这种赚断子绝孙钱的企业主-要严惩不贷,让它牢底坐穿,企业消灭,警示后人,给子孙后代有个生存环境;少牵政府头皮。
吃真生活必需的,否则对不起半夜巡查的环保战士。顶起。
请求政府早点关了这类恶心企业吧,不要再让它恢复生产了
在我看来,只要依法执行就已经婆婆万福在。
我想这不是罚款可以解决问题了,企业行为已经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关注后续对此厂的处理。到底有沒有王法,就看执法部门如何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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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抓痒式的罚点钱又有何用?
不要对我党失去信心,现在是习李时代,现在刚刚掀起轰轰烈烈的群众路线教育。
我对这位何局充满信心,他一定行的!昨晚微信朋友圈看到,何局是去年八月到任的,年底环保局被评了个全市垫底,呵呵,运气不好,但相信今年会打翻身仗的!
对了,新闻稿时间有误,是晚上8点抓了个现行,然后审问到凌晨2点。
有的厂家老总摊苦说政府给企业的接入管网的排污指标不够用,东湖丝绸印花厂倒好,居然为了节约成本直接向河道排污,相关责任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
这种毒企必须关停,对企业负责人予以判刑重罚!
听说到目前为止,只抓了几个弱势群体的干活职工,得利者企业法人却逍遥法外!
罚款是不够的,企业必须关门,违法者判刑!
有证有据,不重罚难平民心,应该罚他个倾家荡产才对!
职工靠干活谋生,听老板的话,老板却靠偷排致富,如果说把偷排的原因发泄在操作工头上,而法人老板没抓,这个执法的公信度......?请网友们评判!
这个厂的内情网友怎么会清楚?不清楚的情况下评判也不会客观的。从你写的字面上议论一下的话,就是:
1、职工要有老板让他去干的这个证据,否则老板耍赖,说我不知道的。但是,从常理上判断干这个坏事不是一天两天了,获得这个证据应该是比较容易的。
2、干这个坏事的职工也不要搞得很无辜,这事情伤天害理、断子绝孙,做的时候难道会不知道?!老板给你钱叫你去打人你就去打人吗?
总之,我们要相信政府,他们会处理好的,现在是什么时候了,想想就行了。